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十二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 98.12.28
訓導處報告事項
一、回覆十一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及學年建議執行情形
廚房邊鏽蝕的鐵梯請供餐公司重新整理與油漆;廚房後面圍牆邊的垃圾是否也請供餐公司不定期清理,以免有礙觀瞻?(訓)
依指示辦理。鏽蝕鐵梯已重新油漆整理完畢,垃圾亦請供餐公司隨時清理。
上學年度游泳檢測未達標準,本學年度請針對問題謀求改善。(訓)
已於98.12.21(星期一)體育委員會討論下學期五、六年級游泳教學之時間、地點規劃;體育組並參加游泳教學教師研習;另外鼓勵家長帶領學生,於課餘時間進行游泳技術之熟練…;亦請體育任課教師共同思考其他有效教學策略。
教育局特別提醒,如有特殊校園安全事件或各類危機事件務必通報,尤其有關特殊傷害案件、重大體罰事件、與「性」有關議題,或有媒體已在關切事件,均可能隔天就上報,必須以高度敏感性及時因應;並請對外一律由單一發言人發言,不各自表達意見。(教、訓)
訓導處落實校園安全、危機、兒少保護相關事件之通報,並依本校校園事件處理計畫慎重處理。
「入校量體溫」時如遇下雨天,量測點請提醒移至穿堂後側,以免學生在雨中苦候。(訓)
感謝導護工作輪值同仁、行政同仁協助入校全面量體溫計畫之執行;依教育局來函指示辦理,本校量體溫計畫實施至98.12.18止,除公文已會學年主任、教師會、幼稚園、家長會外,亦於教師朝會、學生朝會公告週知。
請本月(11月)底前提交訓導處彙整「校園安全月」自主檢核表送室。(訓、各)
12月為校園安全月,各處室依本校校園安全月實施計畫及各項檢核表執行後,於99.1.14前送訓導處彙整。
二、回覆本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及學年建議執行情形
(一)教學與行政會談
午餐菜盆內發現未經烹煮熟類似果蠅之飛蟲,據了解不只一個班級,請加強廚房內外之環境整理及預防果蠅之措施。
六年級有一個班於98.12.15(週二)反應芥藍菜內疑似有小蟲飛入,請供餐公司於98.12.18(週五)下午2:30進行廚房內外環境消毒,並請繼續加強維護環境衛生。亦於98.12.17(週四)群組午餐會議中提出討論,決議罰款一點(即1000元)。
請勿於上課或午休時間打電話與老師聯絡,以免干擾活動進行。
轉知訓導處夥伴周知。
(二)學年會議意見訓導處處理回覆:
宜於上學期間(07:30~8:00),管制學生在中庭之南北向排球場(近操場端)自由活動;以維護幼稚園、中年級學生之行進、入班安全。
感謝寶貴建議。之前已於學生朝會說明,會再加強宣導;亦於導護交接會議中列入導護工作巡視重點事項。
本校體委會通過將於三角地帶設置手球門(兼具五人制足球門功能)。如本學年同仁於去年即提醒過的:請訓導處偕同總務處做好安全設計、管理與規劃,以免對使用或違規攀爬的學生造成傷害,反而讓學校必須承擔刑責!
訓導處與總務處會確認手球門固定牢固;且會張貼「請勿攀爬」安全告示,也會在學生朝會加強宣導生活及安全教育。
請承辦公文之同仁詳閱公文內容後,再決定擬文內容,並決定是否需要影印給各學年,或只需網站公告即可,以免公文大量累積、存參,形同資源浪費。(如:貓空發展觀光計畫,應該只需印發給四年級即可……等)
貓空發展觀光計畫—學生校外教學及教師教育參訪行程,為訓育組12月中旬敬會各學年主任之公文;其中學生校外教學套裝行程部份,服務對象包含本市幼稚園及國小學生,非僅只限於四年級學生,故考量加會各學年週知,以利提供學年或班級校外教學資源參酌。
三、訓導處預定行事與工作
1.依據98.12.9北市教體字第09840670900號函:班導師或授課老師仍應注意學生健康狀況,惟學校不需全面實施學生量體溫之措施。本校入校量體溫措施實施至本週(第十六週12/18)止,將於教師朝會、學生朝會、導護移交會議中公告週知。
2.12/28(一)拍攝全校教職員工團照,教師朝會結束後請全校同仁至穿堂共同參與。
3.1/4(一)期末午餐供應委員會,將討論99年兒童節禮物、兒童節特餐票選活動。
4.1/12(三)一至三年級新型流感疫苗第二劑接種。
5.1/15(五)本學期課外社團上課結束。
6.1/19(二)二年級校外教學,參觀郭元益糕餅博物館。
7.下學期課程與教學相關資源提供學年申請或參酌:
*配合5月交通安全月,自行車騎乘安全體驗及大客車搭乘安全體驗;可以班級為單位,申請請洽生教組(監理處提供之資源)。
*理財宣導、家庭資源管理活動,歡迎四、五年級視需要申請,可以班級為單位,申請請洽訓導主任(家長會提供之資源)。
*99年度校際交流活動(訓育組專達教育局來文),相關書面資料敬會各學年。
四、學年會議討論提案統整及議決
案由一:本校學生校內使用行動電話管理辦法(草案)。
學年意見如下:
一年級:無意見。
二年級:同意訓導處之規劃。
三年級:無意見。
四年級:懇請體恤級任老師辛勞,是否可只負責手機使用禮儀之教導?
五年級︰無意見。
六年級:如訓導處所擬,無其他意見。
科任:紀錄單建議加上家長與導師簽名;使用申請表之使用須知6,由訓導處保管。
議決:彙整寶貴意見(如附件,會議當場以電腦檔案說明)後,提99年1月校務會議提案討論,通過後於下學期實施。
案由二:本校98學年度園遊會(舊愛新歡)實施計畫
一年級:活動內容是園遊會或舊愛新歡?
二年級:請以「舊愛新歡」為活動名稱,以免學生之期待與活動有落差。
三年級:不贊成園遊會方式,販賣食物有衛生安全之虞;學年自行規劃以健行至政大或 樟山寺方式進行,時間建議訂於4月10日。
四年級:舊愛新歡活動四年級不設攤販賣,只當買家尋求「新歡」。
五年級︰1.園遊會是規劃新增為學校日後的常態性重點活動?或只是今年進行的方式?(因為以往只是約兩小時的[舊愛新歡]活動而已。)
2.依照計畫裡只有以二手物品來進行,能否把活動『撐』到四小時之久?是有其他規劃的相關活動呢?或是考慮開放其他項目來交易?另外可有考慮妥當當天四小時之長的全校安全、衛生、生活常規問題呢?
3.園遊會時是否應該比照運動會模式,詳細規劃全校同仁當日之工作(含行政與科任同仁),且必須呈現於實施計畫中。
4.本活動是以學生進行教育為主,但以前曾有行政同仁自行設攤,交易所得之費用是否有規劃處理?另外,本校全體同仁是否也能比照辦理,自行規劃設攤呢?
5.計畫中之補假日為4月12日週一,是否與【學校行事簡曆】中之說明有出入呢?
6.各班所得全數歸各班班親會統籌運用部份,應為歸各班【班級事務費】,名稱應該較為正確。(可詢問總務處之相關規定)
六年級:暫無意見。
科任:請確認日期再討論。
議決:統整各學年關於活動型態(園遊會或舊愛新歡)、日期時間建議、是否補假、全校同仁工作分配、所得經費運用等疑慮,於教學與行政會議當場以電腦檔案說明,修改後之計畫併同下學期行事曆於99年元月校務會議討論後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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