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98.10.21街舞隊至興華國小比賽後合影





感謝潘老師熱心指導



6-7同學們的努力練習



期待..........11/14運動會



再看到街舞隊豐碩的成果展現喔



加油!!!



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十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十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 98.10.26
訓導處報告事項

一、回覆九月份教學與行政會談及學年會議建議執行情形:
建議反映事項及處室處理回覆說明
學生入校前,請訓導處、保全、警衛先行安全巡邏,以確保無外人藏匿(尤其輔導室旁廁所),另廁所安全巡邏箱除訓導處及導護老師巡簽外,亦請保全、警衛巡邏時一併簽一下。(訓、總)
感謝總務處警衛協助,目前已依建議辦理。

請申請交通警察單位(如義交隊、女警隊……)上下學時間支援交通維護。(訓)
已請學區木新派出所警員協助上學交通維護。

導護所需之配備、用具等(包含拒馬),不足部份請向相關單位申請。(訓)
目前使用狀況皆俱足,遇有不足立即向教育局等相關單位申請。

電子字幕和視訊系統的使用請辦理教育訓練,以利各處組使用。(總、訓)
已辦理。

為期事權統一,營養午餐教育宜由訓導處主辦,監廚由訓、總二處負責,並分配群組學校輪流派員共負監廚之責;另午餐指導巡視由各主任協助。(訓、各)
目前營養教育皆由營養師設計課程並主講;監廚部分已由群組學校輪流派員共同負責。

有關學生朝會的頒獎,請預先通知學生,並將頒獎照片上網供家長或老師下載,此外頒獎活動有時亦可透過視訊,以避免朝會時間太久。(訓、各)
訓育組於學生朝會頒獎前發通知單,請學生隨聯絡簿帶回。目前亦透過視訊舉行頒獎活動,可避免朝會時間太久並解決天候下雨、場地等問題。

是否可籌組幼童軍團,以協助升旗、播音、頒獎及各項服務工作,並因應校務評鑑所需。(訓)
目前升旗、播音、頒獎服務等學生學習、服務之項目,均有六年級學生服務隊擔任;指揮同學集訓中。幼童軍團籌組工作,訓導處考量邀請有意願家長參與受訓後擔任服務員,再與家長會討論後實施。

為增加愛心志工團伙伴們聯誼機會與凝聚力,也讓更多伙伴願意加入,並讓新伙伴有歸屬感,宜安排期初全團的大會暨迎新活動,並定期召開各隊隊長、副隊長的會議;書香媽媽、導護志工亦可比照彩虹媽媽,固定安排伙伴們成長充電機會或聯誼時間,讓大家工作之餘,也有成長、聯誼的附加價值。(輔、教、訓)
導護志工期初大會暨迎新活動已於9/21辦理完畢,導護志工成長研習及聯誼、交流活動本學年亦已規劃辦理中。

請反映「育藝深遠活動」不宜排於週一,因週一有很多社教機構停館,校外教學不易。 (訓)
適時於會議等適當場合提出反映。

請提醒供餐公司,廚房外面勿堆積雜物,除有礙門面觀瞻外,亦會造成安全上的漏洞(外人藉此攀爬到樓上)。(訓、總)
已提醒供餐公司詳加注意。

學校整潔除訓導處持續加強清掃工作外,也請總務處提醒所屬依責任區協助維護。(訓、總)
感謝全校同仁共負整潔工作督導責任。

「體育器材室」空間頗大,「交通安全資源中心」的相關資料、用具或幼童軍團部可否考慮併於此?(訓)
交通安全資源中心目前無雜物擺放,且作為體育課上課場地。

二、回覆十月份學年會議建議執行情形:
1.一年級:10/12一早勤學樓走廊都是垃圾,不知學校如何因應,不能禁止居
民入校,則對居民的缺乏公德心是否有因應對策?
訓導處回覆:校園開放是既定政策勢在必行,除勸導外,考慮經費許可時加裝鐵門(已請總務處協助,廠商將於12/23週五下午與訓導處會勘),避免民眾進入校舍走廊。

一年級:下雨天體育課在地下室上課小朋友就被叮成紅豆冰,請持續除蚊。
訓導處回覆:地下室目前安排四年級打掃,請總務處協助考慮經費許可時噴藥消毒。

一年級:健康檢查草率。
訓導處回覆:健康中心說明因負責一年級健康檢查醫院之前為和平醫院,目前為婦幼醫院,會將意見轉達。

一年級:關於沙坑及菜園。
訓導處回覆:沙坑部份,目前已請總務處協助,待天晴會即刻將沙補足;唯目前沙坑之功能,定位為體育教學及田徑隊練習用,故不適宜生活課程使用。側門旁菜園據了解為公共使用,應可提供生活課程使用。

2.二年級:校園開放期間,可否請社區巡邏隊支援,協助加強校園巡邏,維護
校園整潔與安全。

訓導處回覆:社區巡邏隊支援僅限社區內道路、公共空間,並未針對校園做巡邏;訓導處於九月份已聯繫學區內木新派出所,請警員於假日、夜間加強校園巡邏。

二年級:模範生選拔過早。
訓導處回覆:目前校內選拔依教育局來文之時程辦理,將適時反映。

二年級:入校量體溫整合家長人力資源。
訓導處回覆:感謝二年級體諒!持續募集家長、志工,亦請貴學年提供家長人力資源。

3.六年級:請儘量縮短頒獎時間,如果超過8:20,繼續頒獎無妨,
但請將聲音關閉,勿干擾導師時間進行。
訓導處回覆:頒獎若超過8:20,即將聲音關閉。

4.科任:五年級學生都會輪到打掃廁所工作,非常辛苦,對督導廁所的老師
而言也是一件吃力的工作,建議學校相關處室,擬訂獎勵辦法,鼓勵學生的辛 勞(補充:督導老師往往自掏腰包、買獎勵品慰勞學生)。
訓導處回覆:感謝督導老師用心!因本校目前並無班級整潔、秩序等團體性榮譽競賽之制度,可參酌五年期學生之需求、期待、身心發展情況等,考慮採用行之有年之力行卡、真好卡榮譽制度。另外訓導處擬於本學期試辦「閃亮亮廁所」票選活動,如:發給全校師生每人一張貼紙,貼於心目中最優質廁所之指定位置(或告示板),統計後擇優獎勵打掃同學。

三、十一月預定行事與工作報告:
1.11/4(三)教師文康活動,參觀中正運動中心。
2.11/5(四)運動會測時、11/10(二)運動會預演、11/14(六)運動會、11/16(一)運動會 補假、11/19(四)教師晨會運動會檢討。
3.壁報出刊:11/6(五)視力保健專刊、11/9(一)體適能宣導專刊、11/20(五)校園環境衛生專刊、11/27(五)口腔衛生專刊,感謝三2、六3、五3、四3用心製作。
4.11/23、11/27、11/28南區運動會。

四、學年會議討論提案統整與議決:
1. 整潔區域督導:
一年級-導師負責教室督導,外掃區請訓導處詳加規劃,盡量公平分配。
三年級-導師為顧及學生教室內打掃安全,不宜兼顧其他區域。
四年級-導師堅守教室區域,無暇再承擔其他掃區之督導,但會派認真、守規矩、負責任之學生打掃外掃區。
五年級-體諒部分科任老師教學的需求,建議可重新安排合理分配之草案,訓導處規劃後再提全校討論。建議或可將離教室最遠的外掃區域,優先安排給課務壓力較輕的同仁督導。另外,請一併考慮:負責外掃區域的班級,是否也需考慮離班級教室較近的區域?以免影響學生受教的權利。
六年級-依資深教師建議,請訓導處重新規劃安排。
2. 學生名牌:
一年級-請廠商提供樣本,贊成改為軟性材質,並建議使用雙面膠貼上也很好用。
二年級-目前本校無制服,運動服每週只穿一兩天,名牌並未發揮實質作用,且建議學校配合檢查制度實施。若改以學號牌方式,可使用六年較為方便。
三年級-請訓導處規劃。
四年級-建議採用新材質,並給家長、學生書面說明縫的位置,以求統一。
五年級-同意換成新材質,請多家廠商議價;並建議恢復學號之方式。
六年級-贊成改為新材質軟性名牌。
3. 遊戲器材區分使用時間:
一年級-上午低、中年級使用;下午中、高年級使用。並宣導高年級讓中年級、中年級讓低年級;三角地帶增加遊樂器材。
二年級-依身材、體重等安全考量做區分,做告示牌宣導、告知適用之年級。
三年級-請依安全、適性、公平等原則規劃使用。
四年級-低年級:星期一至五上午。
中年級:星期一、二、四下午。
高年級:星期五下午。
六年級-請訓導處提計畫討論。
4. 花博盆栽發放:感謝中、低年級踴躍參與活動!經與教育局體衛科再三聯繫,訂於11/4(星期三)依據班級所提出申請之盆栽數發放予各班。
5. 學生校內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二年級-依訓導處規定。
四年級-請訓導處依公文擬定,並請學生家長申請。
五年級-請訓導處皆同教務處擬定計畫草案,再由全校討論。
六年級-請訓導處提計畫討論。
6. 下學期擇一週六上午辦理園遊會活動:
一年級-建議先提實施草案。
二年級-援往例兒童節慶祝活動及舊愛新歡已行之有年,無辦理園遊會之必要。
三年級-考量教育意義,建議辦理舊愛新歡、跳蚤市場、提案登山健行等活動。
四年級-據以往辦理經驗均不理想,建議不辦理。
六年級-請訓導處提計畫討論,但支持今年前庭活動安排以公益性質為主。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在忙碌掏空和充電續航間的擺盪與平衡

在快被工作淹沒了的忙碌時刻
更珍惜可以充電的珍貴經驗
休息 是為了走長遠的路
沉澱 於是能夠自省 觀照
希望自己是個具備續航力的人
能夠擁有柔軟 堅定 又有穿透性的力量
不管生活 工作皆然
..................
腦海中想起我心儀的女詩人 辛波絲卡的詩句

我們的老虎啜飲牛奶。
我們的鷹隼行走於地面。
我們的鯊魚溺斃水中。
我們的野狼在開著的籠前打呵欠。

我們的毒蛇已褪盡閃電,猴子——靈感,孔雀——羽毛。
蝙蝠——距今已久——已飛離我們髮間。

在交談中途我們啞然以對,無可奈何地微笑。
我們的人無話可說。(辛波絲卡,不期而遇)

生命中
總難免有豪情壯志被歲月消蝕殆盡的無奈
我們唯有堅強以對

PS.辛波絲卡,199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年輕時曾有人稱我為道地的幾米繪本迷 : )
在"向左走,向右走"這本書裡
第一次認識她的詩
第一次震撼於文字的魅力
............................
他們兩人都相信
是一股突發的熱情讓他倆交會。
這樣的篤定是美麗的,
但變化無常更是美麗。(辛波絲卡,一見鍾情)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9810 學年會議訓導處討論議題

討論議題【訓導處】
一、請學年就整潔區域督導工作之分配,惠賜高見。
說明:科任老師與校長會談時提案,關於整潔區域督導之建議:科任督導的整潔區域儘量分配在同一區塊、同一樓層(以該師上課為方圓來安排);另基於人力不足,是否導師可一人督導兩間教室或順便看教室旁的廁所、樓梯 (但低年級教室旁邊以及離教室遠些之處,如球場等,就不要安排給導師督導)。
訓導處統整整潔區域督導之建議如下:
1.學年主任認為亦應考量班級學生可就近打掃。
2.訓導處考量a.將目前辦公處所室內部份縮減人力,將人力支援挪至戶外、操場、廁所等較為吃重之外掃區。
b.本建議不宜以表決方式進行,因級任、科任比例為6:1,非實質平等。
c.本學期已發下實施計畫,暫不宜更動,訓導處會提出此議題於學年會議、教學與行政會談等會議中充分討論,待有共識後,最快下學期再做更改。
3.另有資深教師建議:最初安排督導區域是考量「一個蘿蔔一個坑」,每位老師負責的督導工作必須真能親自為之為首要,故建議訓導處可就督導區域重新劃分作安排。

二、請學年就學生名牌之相關問題,惠賜高見。
說明:學校日家長建議:學生名牌是否能改成軟性名牌?目前學生所使用的太厚太硬,難縫,而且衣服容易弄破,學校沒有制服,所以用到的也不多,可考慮是否廢除。
訓導處回覆:考慮學生團體生活、常規管理等因素,學生名牌仍有保留之必要性不宜廢除;也請級任老師協助叮嚀學生,無論穿著運動服裝或便服時皆需配戴名牌。目前洽詢廠商有較軟、且易縫但價格稍高之新材質(原25元,現34元),會邀集級任老師、家長代表討論,形成共識後,於下學年度更新。

三、為避免類似校園霸凌事件發生,訓導處考慮必要時「遊樂器材區依低、中、高年段區分使用時間」,提請討論。

四、請討論教育局提供的盆栽如何發放(如訓導處抽籤決定、級任老師決定、依據座號等方式)?
可學年統一或依班級不同需求處理。
說明:配合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教育局推動花博綠化家戶認同計畫,可提供盆栽發放中低年級每班13盆。經衛生組統計,本校中低年級各班皆有意願領取盆栽認養。

五、依教育局來文,各校應訂定學生校內使用行動電話規範。請學年討論後惠賜高見(詳附件一)。

六、先預告11/14學校運動會前庭規劃已和家長會長溝通,建議安排以公益服務、非營利性之攤位為主(如:書香志工再現桃花源募書、量血壓健康服務、環保宣導、營養教育等宣導),07:30-08:00前庭表演應避免安排時間過長而干擾運動場主要活動進行,以符合學校活動主體性及相關規定。另考量增進學校社區交流及親子活動,研議規劃於下學期擇一週六上午辦理園遊會活動(如4/3舉辦以慶祝兒童節,並於4/6申請全校補假,則4/4-4/6可連續放假。)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新型流感防治入校量體溫實施計畫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因應新型流感防治入校量體溫實施計畫
98.10.15修正
一、依據:
(一)98.8.27北市教體字第09838117400號函。
(二)98.9.7北市教體字第09838245600號函。
(三)98.9.16北市教體字第09838419200號函。
(四)98.9.16北市教體字第09838458600號函。
(五)98.09.07本校因應新型流感防治及停課作業計畫。
(六)98.09.24督學視導會議。

二、實施日期:
自98年9月29日開始實施,至相關規定解除止。

三、實施對象:
(一)體溫測量對象:包含所有入校之親、師、生及外賓。
(二)執行體溫測量人員:包含本校行政人員、教師、志工家長。

四、實施方式:
本計畫實施時段、地點、測量人員人力如下表所列:(輪值表如附件一)

(一)時段:07:10-07:30
地點:穿堂
測量人員:由訓導處人員輪值,每日一人輪值(共計十人次)包含:
1.訓導主任(輪值兩次)
2.生教、訓育、體育、衛生組長
3.護理師、營養師、訓導處幹事、工友

(二) 07:30 - 08:00
地點:大門、側門
測量人員:
1.大門:導護老師+行政人員+家長,共4名
2.側門:導護老師+行政人員,共2名
3.機動與連繫:處室主任
4.督導:校長
(輪值以週為單位)

(三) 08:00以後
地點:大門
測量人員:傳達室警衛

五、相關配套措施及說明:
1、總務處新購精密額溫槍8支,便於迅速測量體溫。
2、製作大型海報於校門口公告。(海報文字內容:請各位教師、學生、家長、民眾配合本校入 校量體溫政策,主動至各測量點測量體溫)
3、無論雨天、晴天穿堂測量點均不變,原側門測量點移入室內:勤學樓一樓無障礙坡道盡頭廁所前走廊。
4、每天上午7:00請警衛勸導仍在校園內運動的社區人士離開校園。
5、宣導7:10之前即到校之學生,依序排隊於川堂等候,待7:30鐘聲響起且量完體溫後再上樓、進教室。
6、機動連繫組工作包含:輪值人員因故無法出席之代理、測量後發現學生有發燒現象之處理、測量時如遇額溫槍故障立即更換、規範學生量體溫動線與安全…等。
7、相關通知書發予家長(通知書如附件二:請家長及學生於7:00之後再入校,並請7:30前集中穿堂測量體溫後,7:30再上樓。)
8、實施計畫含附件發予全校同仁,並請由後門出入之同仁亦就近至測量點量體溫。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回憶











偶爾
忙碌時
接起電話會脫口而出
............
總務處您好
???

回憶
在大同的歲月










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校園事件處理計畫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校園事件處理計畫 九十八年九月

壹、依據:
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九年十月二日北市教二字第八九二六七七一六號函。
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北市教軍字第0九二三九七六七六00號函。
三、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北市教三字第0九二三九九九四三六00號函。
四、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北市教軍字第0九三三0四一三七00號函。
五、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四年七月四日北市教職字第0九四三五0一七九00號函。

貳、目的:爭取時效,掌握機先,藉由通報、協調等手段,發揮整體力量,有效防範與及時處理 校園事件,以期維護學生安全,減低損害程度,確保校園安寧。

參、方式:成立「校園事件處理小組」,學校如遇校園事件,處理流程應依「校園事件處理流程圖」(附件一),迅速處理,以確實發揮功能。

肆、組織職掌:校園事件處理小組依任務編組(附件二)方式組成之。小組成員或召集人、總幹事如係當事人時,應遵守迴避原則。

伍、處理步驟:
一、 依據教育部函頒之「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訂定處理辦法與流程,另參照教育部函頒之「大專院校及國立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原則」、「臺北市政府性騷擾事件處理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演練成熟,未雨綢繆。
二、 校園事件(甲級、乙級如附件三)發生時,應依「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儘速向主管科及軍訓室電話報告,並依輕重緩急在十二小時內填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以最速件方式呈報本局。
三、 性侵害、性騷擾、性交易及家庭暴力事件:
(一)、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1、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任何知悉有構成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檢舉人,得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學校訓導處申請調查,倘申請或檢舉之案件非屬本校權管者,由學務處(訓導處)將該案件於七日內移送其他有管轄權者。倘申訴或檢舉加害人為本校校長時,移請本市教育局申請調查之。
2、訓導處知悉時,應儘速依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之規定辦理,依法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並於廿四小時內向臺北市教育局「校安系統」通報(含本局督學室、各業務主管科);並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於知悉「性侵害」事件二十四小時內打一一三電話並填妥「性侵害犯罪通報表」以書面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
3、本校受理事件與調查、申復、救濟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依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之規定辦理。
(二)性交易事件: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辦理,其中對未滿十八歲有從事性交易或性交易之虞者,應以電話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本局督學室、各業務主管科;另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妥善處理。
(三)家庭暴力事件:由學校輔導室儘速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以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知會單」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本局督學室、業務主管科。
四、 校園暴力、霸凌事件:
(一)由訓導處即刻聯繫、邀集級任老師、學生家長、教師會、家長會、輔導室等相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釐清事件經過並公正處理。
(二)教務處檢視相關與會教師、行政人員課表,協助派代、課務代理等相關事宜。
(三)通報教育局校安中心,啟動支援機制協助事件處理。
(四)篩檢校園高危險群個案,實施認輔制度輔導高關懷學生,給予協助及關懷輔導。
(五)強化校園安全巡邏、檢視校園設備安全,並視需要裝設監視器等設施。
(六)落實學生生活常規規範指導及民主法治教育宣導。
(七)加強相關班級團體輔導,並提供受害者心理輔導與關懷。
(八)必要時加強與警政、社政、司法單位之聯繫與通報機制。
五、 視事件需要立即召開會議,並邀集學校及相關人員迅速會商共謀妥適善後處理辦法,且開會後各組應即分別進行處理,不得延誤,以爭取時效,尤應注意現場的時間性、合法性、合理性,以使學校及師生之傷害減至最低。
六、 校園事件發生時,如有必要,得尋求教育局「校園事件諮詢小組」協助處理。
七、 事件處理後應將全案加以彙整、分析、存檔備查,並做工作檢討,以加強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之發生。

陸、申訴程序:
一、 師生及職工認為學校對校園事件之處理,有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經行政程序處
理仍無法解決者,得以向學校提出申訴。
二、學校應考量個案性質,明定正式及非正式申訴處理程序,並指定受理窗口,且對外公告之。
三、師生及職工對於學校處理如有不服,得依下列法令規定及機構提出申訴、再申訴及訴願:
(一)校長:直接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
(二)教師:得依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規定,向臺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如有不服,得向教育部中央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再申訴。
(三)學生:得依「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設施辦法」、「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要點」及「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要點」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訴。如有不服,得向臺北市政府提出訴願。
(四)職員: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申訴、再申訴或複審、再複審。
(五)工友:得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訴,如有不服,得向上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柒、處理校園事件所需費用,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本校所屬幼稚園於處理相關事件時,準用本要點。

玖、本辦法依實際狀況調整,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拾、本辦法經處室主任會議討論後,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燦爛的彈珠

在一個清澈的玻璃杯中
我看見
杯底有燦爛的彈珠
於是
我伸手到玻璃杯中
取出彈珠
...........
這似乎是件簡單不過的事

如果
在一個髒的杯子裡
根本看不出有沒有燦爛的彈珠
而我
堅信一定仍會有的
燦爛的彈珠
在杯底
...............
於是我
勇敢地
無懼杯子的髒
還是伸手到杯中

最後
手中握滿燦爛彈珠的我
體會了
更多
更珍貴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