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9810 學年會議訓導處討論議題

討論議題【訓導處】
一、請學年就整潔區域督導工作之分配,惠賜高見。
說明:科任老師與校長會談時提案,關於整潔區域督導之建議:科任督導的整潔區域儘量分配在同一區塊、同一樓層(以該師上課為方圓來安排);另基於人力不足,是否導師可一人督導兩間教室或順便看教室旁的廁所、樓梯 (但低年級教室旁邊以及離教室遠些之處,如球場等,就不要安排給導師督導)。
訓導處統整整潔區域督導之建議如下:
1.學年主任認為亦應考量班級學生可就近打掃。
2.訓導處考量a.將目前辦公處所室內部份縮減人力,將人力支援挪至戶外、操場、廁所等較為吃重之外掃區。
b.本建議不宜以表決方式進行,因級任、科任比例為6:1,非實質平等。
c.本學期已發下實施計畫,暫不宜更動,訓導處會提出此議題於學年會議、教學與行政會談等會議中充分討論,待有共識後,最快下學期再做更改。
3.另有資深教師建議:最初安排督導區域是考量「一個蘿蔔一個坑」,每位老師負責的督導工作必須真能親自為之為首要,故建議訓導處可就督導區域重新劃分作安排。

二、請學年就學生名牌之相關問題,惠賜高見。
說明:學校日家長建議:學生名牌是否能改成軟性名牌?目前學生所使用的太厚太硬,難縫,而且衣服容易弄破,學校沒有制服,所以用到的也不多,可考慮是否廢除。
訓導處回覆:考慮學生團體生活、常規管理等因素,學生名牌仍有保留之必要性不宜廢除;也請級任老師協助叮嚀學生,無論穿著運動服裝或便服時皆需配戴名牌。目前洽詢廠商有較軟、且易縫但價格稍高之新材質(原25元,現34元),會邀集級任老師、家長代表討論,形成共識後,於下學年度更新。

三、為避免類似校園霸凌事件發生,訓導處考慮必要時「遊樂器材區依低、中、高年段區分使用時間」,提請討論。

四、請討論教育局提供的盆栽如何發放(如訓導處抽籤決定、級任老師決定、依據座號等方式)?
可學年統一或依班級不同需求處理。
說明:配合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教育局推動花博綠化家戶認同計畫,可提供盆栽發放中低年級每班13盆。經衛生組統計,本校中低年級各班皆有意願領取盆栽認養。

五、依教育局來文,各校應訂定學生校內使用行動電話規範。請學年討論後惠賜高見(詳附件一)。

六、先預告11/14學校運動會前庭規劃已和家長會長溝通,建議安排以公益服務、非營利性之攤位為主(如:書香志工再現桃花源募書、量血壓健康服務、環保宣導、營養教育等宣導),07:30-08:00前庭表演應避免安排時間過長而干擾運動場主要活動進行,以符合學校活動主體性及相關規定。另考量增進學校社區交流及親子活動,研議規劃於下學期擇一週六上午辦理園遊會活動(如4/3舉辦以慶祝兒童節,並於4/6申請全校補假,則4/4-4/6可連續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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